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,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,加快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,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转发<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>的通知》(鲁财采[2020]37号)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就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主体和渠道
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发布的主体是采购人(DB中国旗舰官方网站)。政府采购意向的公开渠道为“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”。
二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
政府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。除紧急采购项目、续签服务采购项目、简易采购项目(超市采购)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外,依法实行政府采购的货物、工程、服务项目均应当公开政府采购意向。
三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
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,具体应包括:
(一)采购项目名称。
(二)采购需求概况,含采购标的名称、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,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、服务、安全、时限等要求。
(三)预算金额。
详见附件1:政府采购意向项目内容(参考模板)。附件1填写完成后,请发招标办邮箱(zzxyzbb@163.com)。
四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时间和程序
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,政府采购意向必须发布后满30日才可以发布招标公告。招标办对各单位、部门提交的采购意向进行汇总、整理,对符合要求的采购意向在“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”不定期发布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未编报2026年政府采购计划、未及时提交采购意向公开材料的项目,将无法启动招标采购程序。
(二)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不得擅自更改或删除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山
联系电话:3785739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(招标办公室)
2026年3月9日